2019年11月13日,在The WorldLLC v Shokat Mohammed Dalal [2019] EWHC 2993 (Comm)一案中,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王座法庭商事法庭拒绝被执行人的撤销全球冻结令的申请。本案的全球冻结令是基于单方申请作出,未通知被执行人。本案中,法院针对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之间的主张作出分析,认定存在有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风险,最终驳回被执行人的全球冻结令撤销申请。法院最后还建议当事人慎重考虑费用问题,因为不当浪费司法资源可能导致在诉讼费用方面的不利后果。
一、背景介绍
1、基本背景
本案是被告Shokat Mohammed Dalal(“Dalal先生”)申请解除TheWorld LLC(“World”),在单方且未对其进行通知的情况下(without notice/ex parte)对其提出的全球冻结令(及其附属命令)(worldwide freezing order , “ WFO”)。 WFO将Dalal先生的全球资产冻结至最多3400万英镑。
Dalal先生以以下四个理由申请解除WFO:
i)WFO之所以获批,是因为World未就以下情况进行实质性披露,虚假陈述以及不公平陈述: Dalal先生可存在的欺诈抗辩。有判决不能实现的风险、执行财产灭失的风险。Dalal先生根据1982年《民事管辖权和判决法》(“CJJA”)第33(1)(c)条有抗辩权;
ii)从证据上看不存在判决不能实现的风险;
iii)从证据上看不存在真正的执行财产灭失风险;
iv)另外,World提出WFO申请没有“干净的双手”(clean hands)。
Dalal先生并未主张撤销WFO,因为目前他尚不能提出有力主张。Dalal先生特别针对Nakheel集团(包括NakheelPJSC(“Nakheel”)及其子公司,包括World)的总顾问(counsel)John Davidson先生(Davidson先生)提出主张。
World是在阿联酋注册的公司,是世界岛项目的主要开发商。World是Nakheel的全资子公司,Nakheel是World上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Dalal先生是英国的居民。
2007年末,Dalal先生与World开始谈判以购买该项目的两块土地(D13和D94)。World于2007年12月签署文件向Dalal先生出售D94(“2007年预订信”, "the 2007 BookingLetter")。World于2008年5月签署文件将D13出售给Dalal先生的文件(“信息表”,"the InformationForm")。双方对这些文件的法律地位存在争议。Dalal先生与World与2008年5月/6月进行了谈判以购买该项目中另外三个地块(D54,D55和D103)。双方之间没有关于这些地块买卖的任何协议的书面记录。随后就当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于买卖这些土地的口头协议产生争议。
Dalal先生于2008年向World支付了与购买这些土地相关的各种定金。他特别支付了D94地块购买价的15%;D13总购买价的5%,D13总购买价的10%的过期支票从未兑现过,于2008年11月退还给Dalal先生;购买D54,D55和D103的购买价的5%,又一张日期为D103的购买价格的10%的过期支票也没有兑现过,于2008年11月退还给Dalal先生。
2008年11月,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当事各方就归还其中的一些定金进行了谈判。约910万美元的存款以未兑现支票的形式退还给了Dalal先生,其中包括D13和D103的定金的部分还款。然后,双方之间就是否可以将该退还的押金算作是购买D13和D94的价款进行了谈判,谈判破裂了。随后在2010年,Dalal先生决定不再购买D54,D55和D103,并提起诉讼,主张World返还其已为这些地块支付的押金(但不包括D13和D94地块)。该程序由皇家法令专门设立的“与迪拜World有关的特别法庭及其附属机构”(The SpecialTribunal Related to Dubai World and its Subsidiaries ("DWT"))审理。DWT于2012年8月宣判,判决根据迪拜法律:(i)双方在2008年5月/6月之间没有就买卖D54,D55和D103的具有约束力的口头或者行为达成的合同;(ii)双方之间未达成协议,Dalal先生无法根据协议退出该安排并要求归还其已支付的款项。 DWT判决书要求World向Dalal先生偿还57,048,281迪拉姆,支付利息和费用。在裁定DWT判决之前,World向DWT提出了单方申请(ex parte),主张DWT诉讼程序无效,并要求另组法庭重审此案。 DWT驳回了该申请。随后World在迪拜法院对DWT判决提出异议,但该异议也未成功。
2、全球冻结令的背景
Dalal先生没有就D13和D94向World支付余额。 2014年5月,World在迪拜初审法院对Dalal先生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这些土地的未付余额244,526,426.40迪拉姆。此时DWT已经不再对World具有管辖权,迪拜民事法院对该诉讼具有管辖权。World根据DWT判决将欠Dalal先生的款项(62,796,896迪拉姆)支付给了迪拜法院,对该笔款项获得单边扣押令(withoutnotice attachment order),以等待World法院就D13和D94迪拜法院作出决定。
2015年4月,迪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i)有足够的客观证据可以表明当事双方已就D13和D94订立了具有约束力的合同;(ii)合同尚未被取消;(iii)阿联酋注册法不适用。因此,判决Dalal先生支付152,151,369迪拉姆。Dalal先生随后向迪拜上诉法院(Dubai Courtof Appeal)提出上诉,并进一步向迪拜最高法院(DubaiCourt of Cassation)提出上诉。迪拜最高法院驳回了Dalal先生的上诉,并维持了迪拜上诉法院的判决, World被允许取回向法院支付的担保债务的款项。然后,World采取措施在阿联酋执行该判决。Dalal先生的资产不足。World试图执行Dalal先生在英国的资产。
2019年2月,World发起了针对Dalal先生的执行程序。而在2019年3月,Dalal先生根据英国和阿联酋的双边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BIT”),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中心仲裁向阿联酋提出投资仲裁。此前,Dalal先生的律师在2018年11月给阿联酋总统的信中就主张可能进行ICSID仲裁。2019年4月,Dalal先生根据1996年《仲裁法》第9条提出主张要求中止英国执行程序,理由是World以BIT的形式成为仲裁协议中的一方。随后该申请(被World称为“没可能成功”)经Andrew Bake法官同意,于2019年7月18日被双方协议撤回。
在2019年4月,World针对Dalal先生提起WFO的单方申请,Teare法官批准了WFO。申请送达Dalal先生后Dalal先生提出申请以更改WFO。2019年7月,Dalal先生提出抗辩,之后提交了解除WFO的本申请。
World在执行程序中申请通过普通法机制执行迪拜判决,其主张是:
i)英国以外的国家/地区的法院有权对作出对人判决(ajudgment in personam)以能够在英格兰承认和执行,条件是被告:(i)自愿出庭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权,和/或(ii)在国外程序中提出反请求(请参见Dicey,Morris & Collins on the Conflict of Laws 15th Ed., vol 1 at [14R-054], Rule43("Dicey"));
ii)该规则“基于简单且普遍接受的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出庭前自愿出庭接受法院的管辖权,则之后不能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seeDicey at [14-069])。“如果该当事人……在不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出庭并提出主张,则显然有自愿接受管辖权”(同上)。此外,“提出反请求被告…显然接受管辖权”(见Diceyat [14-068]);
iii)在上述情况下,外国对人判决“可以由一项主张执行”,并且“有权获得普通法的承认,并可以在英国的诉讼中作为依据”(见Diceyat [14R-020], Rule 42);
iv)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院不能因事实或法律上的任何错误而对外国判决进行异议(seeDicey at [14R-118], Rule 48)。即使外国判决有“明显错误”也不能被异议(见Adamsv Cape Industries plc [1990] Ch 443, per Slade LJ at 569);
v)Dalal先生通过以下方式接受了迪拜法院的管辖权:(i)自愿出庭参加迪拜诉讼;(ii)提起反诉以追回定金;(iii)向迪拜上诉法院和迪拜最高法院上诉;
vi)Dalal先生无权主张迪拜判决有事实或法律错误,尤其是其无权辩称(i)没有足够的客观事实来认定阿联酋法项下的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和/或(ii)合同被取消;和/或(iii)合同因需要注册而无效;
vii)因此,迪拜判决应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得到承认和执行。
Dalal先生的抗辩是不应承认和执行迪拜判决,因为:
(i)迪拜判决是欺诈性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World在有关方面意识到并且故意在迪拜法院进行的诉讼中提供的证据,所采取的行动,所作的陈述和所隐瞒的事项进行欺诈行为(见Abouloffv Oppenheimer [1882] 10 QBD 295 per Lord Coleridge CJ at 303; Jet Holdings Inc v Patel[1990] 1 QB 335 at 346);和/或
(ii)迪拜判决违反公共政策;
(iii)迪拜程序违反了实质正义/自然正义,涉及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规定的Dalal先生的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iv)Dalal先生没有接受迪拜法院的管辖权,因为根据《民事管辖权和判决法》第33(1)(c)条,Dalal先生仅出于保护或获取作为扣押令标的的款项而出庭。除其他事项外,Dalal先生主张,在迪拜诉讼是“代表有影响力的政府实体,在以缺乏政治中立性而闻名的法院系统”中提出的(the Dubai Proceedings were brought "on behalf of an influential government-owned entity before a court system which is noted for its lack of independence from political influence")。其唯一目的是防止Dalal先生追回DWT诉讼中应归还给他的款项。
3、Teare法官主持举行的庭审中涉及仲裁的内容
在Teare法官主持举行的庭审中涉及很多内容,其中与投资仲裁有关的观点是,Davidson先生(Nakheel集团的总顾问)认为,就仲裁申请以及Dalal先生主张称阿联酋违反了其BIT义务而言,Dalal先生提出的中止程序申请增加了World对执行资产灭失的担忧。(He stated that Mr Dalal's application for a stay strengthened World's concerns regarding the risk of dissipation of assets.)World方的律师的答辩意见指出,Dalal先生的律师在2018年11月给阿联酋总统的信中就主张可能进行ICSID仲裁,主张迪拜存在各种程序违规行为,并可能主张迪拜判决涉嫌欺诈,不应在英格兰强制执行。(In summary, D alleges that there were various procedural irregularities in Dubai.Whilst it is not entirely clear, it is possible that D will contend in due course that the Dubai Judgment is tainted by fraud and that it should not be enforced in England)庭审记录也表明,World的律师表明,仲裁的当事方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而不是World。Dalal先生主张Nakheel和World与阿联酋政府勾结,以使Dalal先生难以提起诉讼……(One of the things that that confirms is that the party to the arbitration is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not the claimant. Your Lordship will see what he says on p.9 at para 23 first of all talking about the Dubai World Tribunal proceedings.He says that Nakheel and World, in collusion with the UAE State apparatus, did everything it could to make it difficult for Mr Dalal to pursue his case, … )
Teare法官在审理完毕其他理由以后认为World的初步证明程度(to show a good arguable case)足够使法院作出冻结令,其诉因是基于普通法而对外国判决的主张,并且从提供的证据中确实可以看出,被告是自愿出庭的,并对案情的实质内容进行了答辩,而且所有上诉均已用尽,迪拜法院的判决现在是最终裁决。尽管被告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要求中止执行程序律,但似乎没有任何抗辩理由。在该案中,被告律师主张某些证据是通过欺诈而获得的。如果这为真,则可能就此产生抗辩权。被告有各种机会在迪拜法院提出这种观点,但他的上诉仍被驳回。因此,尽管该点有微弱可能存疑,但是仍然原告的主张仍能满足冻结令要求。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执行财产灭失风险。之前律师总结到:
“ [36]……存在真正的灭失风险。根据迪拜判决,Dalal先生没有适用其资产来履行对World的责任。相反,有证据表明Dalal先生已经开始了将让World难以取得其资产,以为法院判决增加障碍,而且Dalal先生有继续这样做的真实风险,以使判决对其没有意义…
(1)Dalal先生以前是Blackburn 9 Buncer Lane,BB2,6SE的登记所有人。但是,在2011年2月18日,当时World要求Dalal先生向其支付上述五块土地的购买价的未付余额时,Dalal先生将9 Buncer Lane转让给了他的妻子Samiya Dalal女士。
(2)Dalal先生以前是Elliot Investment Ltd英国(EIL UK)的股份的100%股东,该公司持有大量房地产投资。然而,在2017年9月12日之前,Dalal先生将其在EIL UK中的股份转让给了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ElliotInvestments Limited(EILHK),该公司由伯利兹注册的信托公司ASDHoldings Foundation拥有。这项转让似乎是由迪拜最高上诉法院判决驳回了Dalal先生的上诉,用尽Dalal先生在迪拜的上诉权。
(3)Dalal先生于2007年11月22日以862,500英镑的价格购买了Barcroft Carr Lane的地产的所有权。该财产上有两项相关交易。首先,在2015年12月21日(迪拜初审法院决定World胜诉的几个月后),以Elliott InvestmentsLimited Dubai(在Jebel Ali自由贸易区注册的公司)的名义对该财产上登记了抵押(charge)。鉴于该公司的名称与EIL UK和在EIL HK相似,World怀疑Dalal先生拥有和/或控制该公司。其次,在2019年3月18日(Dalal先生在诉讼程序中确认送达起诉书之后的第二天),Dalal先生的妻子根据1996年《家庭法》对Blackburn 9 Buncer Lane登记了家庭住宅权通知。“
Teare法官认为第(1)项发生在2011年,相关性不大。而被告的妻子的家庭住宅权则发生时间较近,可能与诉讼程序有关,但也有可能与被告及其妻子之间的某些争议有关。关于EIL的转让,如果是在2017年9月进行的,则是在2017年6月迪拜最高法院驳回被告的上诉后不久发生的。第三件事是,在2015年12月的Elliot Investments Limited公司的转让,其是在迪拜诉讼进行期间作出的,并且是第二次转移,的确有理由怀疑被告至少在这些资产方面正在采取措施。法官认为这两个问题构成了灭失风险的必要的证据,因此,批准WFO是适当的。
二、法院认定
对于WFO,本案法官在Tugushev v Orlov (no 2)[2019] EWHC 2013 (Comm) ,BankMellat v Nickpour [1985] FSR 87,Konameneniv Rolls Royce Industrial Power (India) Ltd [2002] 1 WLR 1269这些判例的法理基础上进行分析。。
1、欺诈抗辩的不当陈述
Dalal先生主张World在DWT诉讼、DWT判决、以及在后续的迪拜的诉讼中的的举证行为涉嫌欺诈,这也导致出现了不兼容的几个判决。对此法院应该避免基于证据的对于Dalal先生的案件实体再次进行小型审判,而实质问题是有关未披露/不公平陈述的。法官认为其陈述是公平的,理由是
第一,单边申请时,Dalal先生未证明World知道其无权在迪拜起诉,因此其行为不诚实。World将11月的信函和仲裁请求作为其行为的依据。信中对迪拜程序中的主张是“严重的程序违规行为”,“未遵守自然公正原则”和串通的主张,但这些主张并非现在所主张的欺诈行为。在英国境内的执行程序送达后发出的仲裁请求中,Dalal先生主张迪拜诉讼涉嫌重大程序违规,对DWT判决提起附带异议。该主张不是现在所主张的欺诈。例如,迪拜上诉法院提到的捏造证据就是提及延期销售合同,其并非本案所主张的欺诈行为。
第二,尽管Dalal先生本人未在2019年4月5日前提出在本案中的欺诈抗辩,但World还是明确向Teare法官表明Dalal先生可能会以欺诈为由进行抗辩。而且Davidson先生通过全面和坦率的披露,在11月的信函和仲裁请求中确定了Dalal先生对迪拜诉讼程序的主张。World提请Teare法官注意了这一点以防范欺诈。 TeareJ随后指出批准WFO是适当的,并在裁决中承认存在欺诈抗辩,并总结道:“有主张称某些证据是通过欺诈获得的。如果能够确立这些事实,则其可能会为这种诉由提供抗辩权”("thereis an allegation that some evidence was obtained by fraud. If those facts couldbe established, they might give rise to a defence to this cause ofaction".)。
第三,Dalal先生主张的许多未提交给Teare法官的呈请对于解决WFO的单方申请都是没有必要的。即使是现在,Dalal先生(正确地)也承认了World对其主张做了初步论证。DWT判决书与迪拜判决书之间的任何差异,将在适当时候与全部案情相关。迪拜法院的裁决(适用阿联酋法律)得到了著名独立专家HabibMohammad Sharif All Mulla博士的观点的支持。
第四,不论迪拜诉讼中如何,法官都不相信World作了对于Dalal先生在英国程序中重新提出欺诈抗辩的能力的不公平陈述。律师仔细查看了笔录后明确表示,如果Dalal先生的主张在事实上是正确的,则可能会涉及欺诈例外。他使用了“可能会”而不是“可能已经”的表述(heused the expression "might be", rather than "might havebeen"),没有迹象表明这种抗辩不能再为Dalal先生所用(There was no suggestion thatthat defence was no longer open to Mr Dalal.)。
Teare法官清楚地知道,欺诈抗辩是Dalal先生在英国的程序中仍然可以使用的抗辩,他没有被误导。
因此,法官不认为存在有任何实质性的未披露或称不公平的陈述。
2、未披露与未履行判决结果的风险
Dalal先生的立场是,D13和D94仍然属于World。他主张地块D13和D94仅以他的名字进行了预先注册,并且在《不动产登记册》上的注册并不影响所有权。这些内容应该告知Teare法官。这样做的好处是,迪拜判决不会得不到执行。 Dalal先生举证说明该项目中多个岛屿的售价超过了World希望追回的金额。因此,World已经对其主张拥有充分的保证,不需要WFO。
尽管如此,但是律师和戴维森先生均未明确指出:(i)登记仅在临时登记簿上;(ii)在临时登记册上的注册是可撤销的;(iii)所有权尚未移交给Dalal先生;(iv)World能够转售这些地产。
本部分的争议点是是否存在重大的虚假陈述或未披露。法官的判断是没有。尽管在迪拜诉讼中已特别说明了临时登记册与最终登记册之间存在区别,但这并不是迪拜诉讼的一个争议点,因为并无主张是据此作出的。Davidson先生已在这些诉讼程序中替World确认,在判决履行后,D13和D94号的全部所有权将移交给Dalal先生,因此没必要对此延伸别的东西。(Nothing turned on it. Nor will anything turn on it going forward, because Mr Davidson has confirmed for World in these proceedings that upon satisfaction of the judgment, full title to Plots D13 and D94 will be transferred to Mr Dalal.There is no basis on which to go behind this evidence which I accept.)因此,法官不认为如果Teare法官若知道了真实立场后将会支持World这种说法。
此外,Dalal先生关于估价的证据不足,并非公开市场价值的估值。Dalal先生主张World应出售D13和D94以减轻其损失,但是World没有这种义务——World的主张是债务的主张,而不是损失的主张。World是判决确认金额之债的债权人,其本身没有任何减轻损失的义务,它有权坚持履行合同。(In any event, Mr Dalal's suggestion that World should sell Plots D13 and D94 is in effect a suggestion that it should mitigate its loss. But World is under no such obligation: its claim is one in debt, not damages. It is a judgment creditor in relation to a liquidated sum without any obligation to mitigate. Itis entitled to insist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不仅如此,World证据表明这些岛屿的潜在购买者数量有限,以至于即使World能够将D13和D94再出售给第三方,World也会因此丧失搭售其他地块的机会。(That is all the more so when, on World's evidence, there is only a limited pool of potential purchasers for these islands, such that even if World were able tore-sell Plots D13 and D94 to a third party, it would in so doing be deprived of the opportunity to sell some of its other plots.)
不仅如此,Dalal先生关于World已经出售了World上70%的土地,而且潜在购买者的数量非常有限的证据是在法官开庭前六天送达的。在此期间,Dalal先生没有做出任何努力以向World挖掘Davidson先生的证据(包括对World及其律师的严重不诚实主张)的更多细节。
因此,法官认为在该情况下,World或其律师也没有不诚实的行为。
3、未披露执行财产灭失风险
Dalal先生认为,在执行财产灭失风险方面法院被三个虚假陈述严重误导了。
第一个与Dalal先生在9 Buncer Lane的地产有关,该财产于2011年2月18日移交给了Dalal女士。World律师认为这是转移财产,Dalal先生主张这是误导法院。理由是在当时World实际上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追讨Dalal先生的购买价款余额,World的真实意图是保留D54,D55和D103的押金。(Mr Dalal says that this was misleading because the true position in February 2011 was that World was not in fact doing anything to pursue Mr Dalal for the balance of the purchase prices.Rather, it was only seeking to keep the deposits for Plots D54, D55 and D103.)
第二是有关EIL UK的股份转让给EIL HK。2017年9月12日迪拜最高法院驳回Dalal先生的上诉后,被告在EIL UK的股份已转让给EIL HK。Dalal先生主张该陈述不公平,因为真相是Dalal先生实际上已于2015年12月将其在EIL UK的股权转让给了EIL Dubai。这种转让将使World在阿联酋能更容易地针对EILDubai的资产(即EIL UK的股份)执行迪拜判决。
第三,Dalal先生认为,存在延迟提出其主张,依据的是Holyoakev Candy [2017] EWCA Civ 92:被告知道他在批准命令之前要面对相当长的法律程序,并且不采取任何措施消耗其资产,这可能是反驳执行财产有实际灭失风险的有力因素(where a defendant knows that he faces legal proceedings for a substantial period of time prior to the grant of the order, and does not take steps to dissipate his assets, that can be a powerful factor militating against any conclusion of a real risk of dissipation.)。Dalal先生主张其未采取行动的原因是双方之间的诉讼已经进行了九年,而英国执行程序尚未开始;迪拜的上诉程序结束与英格兰的冻结令申请之间存在18个月的间隔;Davidson先生自己的证据是,World早在2017年9月就已考虑在英格兰采取执行措施。
法官认为关于Buncer Lane地产没有实质性的未披露。 DWT判决书指出,2010年9月,Nakheel通知Dalal先生为所有五个地块全额付款,以避免产生任何进一步的延误费。此外,转让是在当事双方发生大规模纠纷且将来有可能进一步提出请求和反请求时进行的。而且World在DWT诉讼程序中的最早的答辩状(于2011年4月送达)明确主张Dalal先生有义务完成D54,D55和D103的购买。
Davidson先生的证据无疑包含有关EIL UK股份转让有关的错误,其并没有说明EIL UK的所有权是从Dalal先生于2015年12月9日首先移交给EIL Dubai(然后于2017年9月移交给EIL HK)。然而,法官并不认为这是”实质性的未披露(或不诚实)”(amaterial non-disclosure (or dishonest))。Dalal先生在庭审上承认,EIL UK股份的转让日期可能是2015年12月,而不是2017年。此外,World关于EIL UK转让的意见书以及随之而来的执行财产灭失风险仍然存在。最终,由于交易在Dalal先生迪拜诉讼败诉的背景下进行,EIL UK的股票最终归伯利兹一家信托公司所有(该公司拥有EIL HK),这导致Dalal先生的妻子Dalal夫人显然在其中有权益。
法官也并不认为在延迟方面有实质性的未披露。Davidson先生和律师在提出该延期令有客观事实是合理延误并不是拒绝给予冻结令的理由之前,都提醒Teare法官关于Dalal先生可能想提出延误这一点。
4、其他事项的未披露
Dalal先生认为,在英国执行程序中还没有披露对World主张的可能抗辩,主张World没有提请Teare注意Dalal先生《民事管辖权和判决法》(“CJJA”)第33(1)(c)条可能提出的抗辩。该条规定:
“(1)为了确定是否应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或北爱尔兰认可或执行由海外国家法院作出的判决,不应仅由于被执行人出于以下全部或任何一个或多个目的(有条件地或以其他方式)出庭参加诉讼的事实,就将被执行人视为已同意该法院的管辖权:…
(c)保护或取得在诉讼中被扣押或受到扣押威胁的财产的解除扣押。”
"(1)For the purposes of determining whether a judgments given by a court of an overseas country should be recognised or enforced in England and Wales or Northern Ireland, the person against whom the judgment was given shall not be regarded as having submitted to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 by reason only of the fact that he appeared(conditionally or otherwise) in the proceedings for all or any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purposes, namely—
…
(c) to protect, or obtain the release of,property seized or threatened with seizure in the proceedings."
Dalal先生主张其并非自愿接受迪拜法院的管辖权,而是有被迫出庭参加迪拜诉讼,以保护和获得被扣押或受到扣押威胁的财产,即根据World在迪拜附加的DWT判决书中的裁决。
法官不认为存在有任何有该责性的未能披露该抗辩而可导致撤销WFO(或任何其他制裁)的理由。首先,Dalal先生在2019年4月5日的庭审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提出该主张。其次,World及其律师不认为Dalal先生可能在正常情况下能在其反诉和上诉中在该点获得成功,这点是可被原谅的。World在其主张的实体上有很好的论证。
5、不存在判决不被执行的风险
Dalal先生主张无论有关地块的登记是否有重大的未披露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迪拜判决不能被履行的风险,理由是World保留拥有D13和D94的所有权,其价值超过迪拜判决的价值。
出于“未披露与未履行判决结果的风险”部分中所述的原因,法官拒绝承认这种观点。
6、执行执行财产灭失风险
Dalal先生基于前述事实主张没有执行执行财产灭失风险。法官不同意他的观点。法官先指出,不论如何,他都可以采取与Teaure法官不同的观点,以求解决执行财产灭失的风险。法官认为风险更大,理由主要是:
首先,尽管Buncer Lane的地产是2011年,但这也是存在灭失风险的证据,理由是该转让没有对价,也没有对此的解释。这是发生在Nakheel被要求就所有五个地块付款之后,以及在Dalal先生开始DWT诉讼之后。此时他面临着不利费用令(negativecosts order)的风险。
其次,股权转让本身是存在标的灭失风险的证据。World不仅不知道EIL Dubai在EIL UK的股权(因为此类股权的详细信息尚未公开),而且于2017年9月从EIL Dubai进一步转移到EIL HK。这是在迪拜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后不久,从Dalal先生全资拥有的一家公司转移到一家由Dalal女士所拥有的伯利兹基金会部分拥有的公司中的。这表明Dalal先生已放弃了对EIL UK的任何间接利益,这将使对资产的执行更加困难。
此外,Dalal先生以商业合理性提出的解释不完整,也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支持。例如:
i)没有关于Dalal女士提出的贷款日期或金额的解释,也没有关于资金来源的解释,也没有关于贷款目的的解释;
ii)关于Dalal女士通过EIL Dubai提供贷款更为节税的说法与其他地方的说法不一致,即将股份转让给EILHK的原因是Dalal女士不希望与任何迪拜公司产生任何关系;
iii)在收到Dalal先生的第五次证人声明(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之前,World才知道据称是伯利兹注册基金会的衡平法上的所有人。据说该基金会由Dalal女士“部分所有”。尽管从Dalal先生看来(从他的资产公开宣誓书看)没有证据表明还有其他所有人。
第三,关于对Barcroft Carr Lane的地产上的抵押,法官无法确定任何合理的商业解释,以解释家庭住房抵押权的受益人是EILDubai(granted in favour ofEIL Dubai),以及为什么在2015年4月,迪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不久就作出了该家庭住房的抵押。Dalal先生对此没有书面证据支持。
第四,Barcroft Carr Lane的地产的权利登记产生了衡平法上的抵押,其作用使得对财产的执行更加困难。Dalal先生在确认送达这些程序的一天后,没有提供任何对于注册理由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这表明存在执行财产灭失的风险。
第五, Dalal先生似乎已经从一个养育全职太太的“唯一养家糊口的人”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需要让他的独立的富豪太太提供给他约1100万英镑协助的人。Dalal先生的个人财富似乎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对此没有任何解释。Dalal先生的无收入声明也与他交学费或者他最近去肯尼亚和毛里求斯度假的行为不符。World也指出了Dalal先生在EIL Dubai中的持股价值以及他通过EIL UK获得的有关个人法律开支的款项的性质或范围的证据的变化,以及2019年4月16日Teare法官的认定,即在此前一周,尽管Dalal先生在WFO项下中有责任尽其所能提供信息,但他“根本不提供任何信息”。
法官认为Dalal先生的行为表明其有为避免履行迪拜判决的行为模式。这包括他可疑的终止程序申请,以及本申请中存疑的不实实质未披露和虚假陈述。Dalal先生对迪拜诉讼的结果深感不满,这些都是表明其决定尽其所能避免履行败诉判决。
7、干净的手
Dalal先生认为,World在WFO申请开始之前的行为是不当的,以至其单边庭审不满足干净的手(clean hands)的条件,并且/或者World滥用程序。理由主要包括两点:
首先,2012年1月,World曾报案要求逮捕Dalal先生,理由是其不兑现在迪拜2008年的支票。据说这样做是为了向Dalal先生施加压力,要求他不要在迪拜DWT进行诉讼。Dalal先生还提到World随后反对Dalal先生在DWT诉讼中通过视频链接提供证据。其次,Dalal先生主张World在这些诉讼过程中不正当地寻求披露阿联酋NBD各种银行对帐单。总而言之,Dalal先生的意思是World已经从2019年5月15日起获得了这些对账单(由于在迪拜采取了法律措施),因此不应在2019年6月13日发出要求强迫Dalal先生提供对账单的命令的申请。
World否认有任何蓄意企图让Dalal先生被有关机关逮捕的企图,以及对披露NBD阿联酋银行对帐单的不当措施。 World在发现支票错误时即更正了错误。World称,Dalal先生对坐牢的恐惧源于Dalal先生的前商业伙伴Qurashi先生的活动。至于银行对帐单,World在这些程序中的披露申请发生在WFO申请之后,因此不受影响。
法官认为,无论如何,出于迪拜律师的活动并根据有争议的证据,都没办法认定World的恶意/不当行为。从表面上看,World有权要求Dalal先生遵守WFO规定的披露义务。
因此法官驳回Dalal先生的请求,WFO继续有效。法官请双方尽可能商定所有后果,包括费用承担。
三、评论
鉴于全球冻结令是一项非常极端的保全措施,其申请、批准和执行过程中都需要特别慎重。在本案中,法官对于被执行人的申请的程序正当性中存在的所有疑点进行了细致地分析,逐一驳回。最后得出结论驳回其申请,并提请当事人商议费用承担。这在实际操作中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第一,在保全措施的申请和执行方面的必须尽力避免程序瑕疵,特别是在单方申请中应特别注意这一点。即使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某个问题,对此也应当提请法院注意这一点,并且分析其优劣。第二,在英国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若当事人行为不合理以及行为的动机不纯,则可能在费用方面受到法院的不利推定甚至惩罚,因此当事人应当理性行事。第三,根据民事诉讼举证制度,当事人满足举证责任,能初步证明其主张之后,举证责任即转移到对方,由对方举证来反驳该主张。本案中World能初步证明其很多主张而Dalal先生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