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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成功举办“美伊争端及其解决”沙龙

2019 年9月8日,由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主办的“美伊争端及其解决”学术沙龙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心教学楼14层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二十多位专家学者以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二十余位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沙龙。
    本次“美伊争端及其解决”沙龙总共分为开幕式、主题研讨(上)、主题研讨(下)、总结发言四个环节,专家学者们围绕“伊核协议的国际法地位”、“美国退出伊核协议的非正当性”“美国制裁伊朗的非法性”“美伊争端和平解决的必要性”四个议题展开了激烈地讨论。

 

 

开幕式环节由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副院长龚向前教授主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教授致辞,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东所所长牛新春研究员发表主题报告。

 

 

李寿平院长在致辞中首先对莅临这次盛会的专家学者表示了欢迎,并对大家抽出周末时间,专程来到北京理工大学进行学术研讨表示感谢。关于本次学术沙龙的主题,李寿平院长指出,美伊争端由来已久,是在多年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多观察历史,要从历史中总结经验,从历史中找出方法。同时,由于美伊争端极具复杂性和重要性,其不仅牵涉到国际公法的核心问题——国际条约法,还与国际经济法中的许多重要法律问题息息相关。因此,将美伊争端的解决作为本次学术沙龙的主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主题报告环节,来自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的牛新春所长从美国为什么退出伊核协议、美国退出的目的和手段、伊朗的目的和手段、美伊争端的发展趋势四个方面对美国退出伊朗核协议这一事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国际政治学分析,并对当前美伊争端的总体形势作出简要概括:当前美伊争端的主动权仍然掌握在美国手中,未来伊朗还将通过各种途径向美国施压。

开幕式环节过后,本次沙龙进入主题研讨(上)环节。该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兰花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北理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副院长龚向前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杨帅副教授分别作学术报告。龚向前教授就“伊核协议的国际法地位”做了探讨。他认为伊核协议本身并不具有作为国际条约的效力,其对于缔约方的法律约束力实质上是来源于安理会第2311号决议。

 

 

针对龚教授的这一论断,部分学者表示赞同,亦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双方就伊核协议是否具有条约性质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其中,李寿平教授表示,是否构成条约应当依据条约的构成要件而非缔约方单方的态度来判断,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而言,伊核协议实质上就是一个条约,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仅仅是赋予了其更高的执行力而已。杨成铭教授也指出,不能依据名称判断一项协议是否构成条约,重点应当在于该项协议是否为缔约主体设定了权利义务,基于这个前提,伊核协议应当被确认为是一项国际条约,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则是该协议实施的一个步骤。杨逢柱教授也表示,如果伊核协议仅是一项政治承诺,则美国就不必大张旗鼓地宣称要退出协议,而美国的这一举动也恰恰说明了伊核协议具有国际条约性质。对前述几位教授的观点,王孔祥教授提出了不同观点,认为安理会第2231号已经明言陈述了伊朗核协议仅是一项执行计划,因此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杨帅副教授从中国政府的态度、退出理由、伊朗对条约义务的履行、条约的性质和目的、退出协议的直接后果、退出的影响、退出对国际法的违反、各缔约方对条约的态度等八个角度对美国单方退出伊核协议的非正当性作出了全面详尽的阐述。

 

 

在这一环节的讨论中,与会的专家学者延续了上一环节的热情,围绕条约退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例如杨成铭教授就提到,论证美国退出伊核协议的非正当性还可以从因美国军事制裁而造成伊朗人道主义灾难这一方面展开。另外,来自北京理工大学的杨宽老师表示,根据《纽约条约法公约》第56条的规定,伊核协议实际上是一个关于军控方面的协议,可能对国际社会和平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当事国通常不应当享有退出的权利。对此,廖诗评教授认为,伊核协议的设置给各缔约方创设了解释的可能性,应当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来判断美国是否存在相应的义务。

 

 

主体研讨(下)环节由北理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副院长付俊伟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教授和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的李华副教授就“美国制裁伊朗的非法性”这一问题做了探讨,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杨逢柱副教授则就“美伊争端和平解决的必要性”这一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关于“美国制裁伊朗的非法性”这一问题。廖诗评教授谈到,由于联合国不能干涉会员国的内政,因此当美国在通过国内法去制裁伊朗时,很难从国际法层面论证这一行为存在非法性。李华副教授则是从国际经济法这一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读,认为可以通过考察美国国内法是否违反国际法规定的方式来论证美国制裁行为的非法性。在随后的讨论环节,杨成铭教授认为,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制裁,还包括军事制裁,对伊朗高级领导人的制裁等,从这个前提出发,美国制裁行为非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关于“美伊争端和平解决的必要性”这一问题,杨逢柱教授认为,和平解决美伊争端是国际社会共同的期待和诉求,无论是从国际法渊源本身的角度,抑或是从采用非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代价和后果的角度,和平解决美伊争端都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沙龙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总结发言。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王孔祥教授首先对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做陈述性总结。王教授表示,美伊争端中包含着众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应当要从国际法、国内法、国际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本次会议各位专家学者在四项议题的部分内容存在共识,但也在有些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对美伊争端及其解决应进行进一步探讨。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执行院长杨成铭教授对本次沙龙作最后总结发言。杨成铭教授首先对在场专家学者的来临表达了感谢,并同时肯定了本次学术研讨的成果和积极意义。随后,杨成铭教授对本次沙龙的四个议题的讨论成果进行了总结:首先,对于伊核协议的国际条约性质以及美国退出伊核协议的非正当性两个论断,在场专家学者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其次,对于美国制裁伊朗的非法性的研究,从美国国内的制裁法入手较为实际,但从国际法上论证其非法性很有必要;此外,美伊争端和平解决的必要性这一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应当从《联合国宪章》建立的集体安全制度、国际法基本原则、强行法和伊核协议本身等角度予以更加深入的研讨。

 

 

最后,在全体与会人员的掌声中,本次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美伊争端及其解决”沙龙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