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要:
2022年4月19日,巴黎上诉法院就République de Pologne c. Société CEC Praha et Société Slot Group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即使波兰根据其与捷克的BIT协定第8条同意仲裁程序,该条不能构成仲裁庭管辖权的基础,其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签订了的终止BIT协定的协议是不相符的。法院最终撤销仲裁裁决。
案件背景:
1993年波兰与捷克签订双边投资协定(BIT协定),于1994年生效。2004年,波兰和捷克同时加入欧盟。Slot集团(已破产)系注册在捷克的公司,经营赌注老虎机游戏。波兰与2003年开放老虎机游戏,Slot集团于2004年持有波兰Slot公司60%的股权。2009年,波兰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在赌场和游戏厅之外进行老虎机游戏。波兰Slot公司的老虎机出租生意锐减并最终结束经营。
2016年,捷克Slot集团根据BIT协定第8条向常设仲裁法院(PCA)提起在巴黎进行仲裁,主张波兰违反BIT协定并请求支付损害赔偿及利息。2019年,捷克法院裁定Slot集团破产。2020年2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确认其管辖权,并裁决波兰违反BIT协定第2条以及向Slot公司赔偿57万欧元。2020年2月20日,Slot集团的司法管理人与CEC公司签订协议,向后者转让Slot集团的部分资产,且自2020年4月1日起,CEC成为仲裁裁决下的新的赔偿金债权人。2020年10月,波兰向巴黎上诉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认定:
波兰主张BIT协定第8条中的仲裁条款违反欧盟法,根据《欧盟联盟运行条约》(TFUE)第351条确立的欧盟法优先原则,欧盟法将优先于BIT协定进行适用,因此BIT协定第8条不能确立仲裁庭的管辖权。自波兰加入欧盟之后,Slot公司作为投资者不能再主张欧盟成员国之间的BIT协定,这些协定与欧盟法不符,并且对于欧盟统一市场已不再是必要的。对于相同国家先后加入不同的条约之间的冲突,波兰还认为,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3款,BIT协定第8条不适用。
波兰还主张仲裁裁决违反欧盟法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违反欧洲法院确立的相关原则,该裁决因此违反了法国国际公共秩序。此外,波兰还主张没有必要提请欧洲法院就相关问题作出先行裁决,因为法院作出撤销裁决的决定并不需要欧洲法院的意见。
Slot和CEC主张,波兰违反了善意执行仲裁条款的原则,解决BIT协定下的争议并不需要适用欧盟法的原则。仲裁条款是有效的,波兰也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其不能在撤销程序中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波兰不能通过主张违反纳入欧盟法的法国法和波兰法来规避其义务,BIT协定第8条下的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应当根据国际仲裁法的实体规则进行考察,即考察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而不需指向一国的国内法。
Slot和CEC还主张撤销裁决将使得其无法在波兰法院主张权利,这将影响其在《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13条下的公正程序和有效上诉的权利,构成拒绝司法并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因此法院应当拒绝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520条5款下的违反国际公共秩序而撤销裁决。即使法院认为撤销裁决的条件得到了满足,其也应当向欧洲法院提请先行裁决。
Slot和CEC还请求向欧洲法院就如下问题提请先行裁决:TFUE第267条、344条是否应当解释为其要求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成员国法院因成员国之间的BIT争议解决条款违反欧盟法而撤销该裁决,即使这会造成投资者因在东道国就有关措施进行上诉已超过时限而无法获得有效的司法保护?
(一)关于波兰是否可以主张管辖权异议
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1466条,一方当事人在知情且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未在适当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存在某一不合法情形的,该当事人应被视为放弃就不合法情形提出任何主张。根据本案仲裁适用的UNCITRAL仲裁规则,当事人同样不能根据其未适时提出的不合法情形而再次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在仲裁程序中波兰已经主张适用欧盟法并就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波兰并未改变其程序性立场,因此不存在其对管辖权异议权利的放弃,波兰的管辖权异议具有可受理性。
(二)关于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辖权
在2018年3月6日的Achmea案的先行裁决中,欧洲法院指出,TFUE第267条和344条应当解释为其阻止成员国投资者基于成员国之间的BIT协定提起投资仲裁以及作为东道国的成员国必须接受仲裁庭的管辖权。换句话说,欧洲法院判决两个成员国签订的BIT协定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是与欧盟法不相符的。欧洲法院在2021年10月26日的C-109/20案中表达了其同样的立场。
实际上,在Achmea案之后,几乎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在不同的宣言中均表达了取消其之间BIT协定的立场,并最终于2020年5月5日在23个成员国之间签订了终止了BIT协定的协议(下称《终止协议》)。根据该协议第4.1款,成员国之间的BIT协定下的仲裁条款是与欧盟条约不符的,因此其不具有可适用性,其不能作为仲裁程序的法律基础。协议第7条约定,当缔约方是涉及仲裁裁决的司法程序的当事方时,其应当请求具有管辖权的成员国法院撤销或不予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法院因此认为,即使波兰根据BIT协定第8条同意仲裁程序,第8条不能构成仲裁庭管辖权的基础。实际上,该同意是违反欧盟法的,并不需要就该问题向欧洲法院提请先行裁决。法院还认为,Slot和CEC并不能证明撤销仲裁裁决将构成拒绝司法以及必然影响其有效上诉的权利。
总结与评析:
法院最终基于仲裁庭不具有管辖权而撤销仲裁裁决,并认为没有必要就其他撤销裁决事由进行考察。《终止协议》规定,在Achemea案判决之前已终结的基于成员国BIT协定而提起的仲裁都不受影响。对于2018年3月6日Achmea案判决之前启动但尚未终结的仲裁程序,《终止协议》则允许投资者与成员国在案涉BIT协定终止后的六个月内启动和解程序或者诉诸成员国的国内法院,即使根据国内法提起诉讼的时限已经届满。在Achmea案判决之后,数十起基于欧盟内部BIT协定而启动的仲裁程序已经无效。本案即属于在Achmea案判决之前提起的仲裁程序,其最终被认定仲裁庭不具有管辖权基础。